湖北省自考学士学位授予政策要点及申请指南

来源: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更新日期:2026-09-09

导语

湖北省自考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。学位申请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和条件要求,本文依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主考院校学位申请政策整理,帮助考生了解学位申请全流程。

一、申请条件

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主考院校规定,申请学士学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
1. 毕业时间要求

  • 已获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
  • 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半年内完成学位申请(部分院校要求两年内)
  • 逾期不予补授

2. 课程成绩要求

  • 所有课程考试合格,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
  • 课程平均分达到70分以上(部分院校如华中师范大学、武汉科技大学要求75分)
  • 学位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,三门学位课程总成绩不低于210分

3. 学位外语要求

学位申请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  • 参加全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
  • 非英语专业:全国大学英语四级、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
  • 非英语专业: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(PETS-4)成绩合格
  • 部分院校认可:自考英语(二)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(如湖北大学、湖北师范大学、武汉理工大学、华中师范大学、中国地质大学)

4. 毕业论文要求

  • 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或以上(通常折算成百分制约75分及以上)
  • 部分院校要求论文查重率一般在30%以内

二、学位申请时间

湖北省自考学士学位申报每年集中进行两次:

  • 上半年:3月下旬左右(针对6月毕业学生)
  • 下半年:9月下旬左右(针对12月毕业学生)

各主考院校具体日期略有差异,需关注各院校继续教育学院官网通知。

三、申请流程

  1. 关注通知:密切关注主考院校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发布的学位申报通知
  2. 网上申报:登录主考院校继续教育学院或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
  3. 提交材料: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
  4. 院校审核:主考院校学位委员会评审
  5. 证书发放:审核通过后制作并发放学位证书

四、申请材料

  •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
  • 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
  •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  • 学位外语合格证明(或替代证书)
  • 符合要求的蓝底免冠证件照(近期)
  • 《学士学位申请与审批表》

五、不授予学士学位的情况

根据湖北省规定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能授予学士学位:

  • 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,或受学校及工作单位纪律、行政处分者
  • 考试期间,有违纪、舞弊行为受到处理者
  • 未取得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合格证书者

六、各主考院校学位申请联系方式

主考院校 咨询电话
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027-68778950
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027-88382019
华中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027-67867290
武汉理工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027-87156750
华中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027-87282127
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027-88663575
武汉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027-52104242
湖北工业大学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 027-88015328

本文依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主考院校公开信息整理,具体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。

信息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湖北自考网学位申请指导

本页面信息来源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,如有变动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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