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语
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每年集中办理两次,考生须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并合格,通过毕业考核,思想品德鉴定合格,方可申请毕业。
一、毕业申请条件
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,申请毕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- 课程考试合格: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
- 毕业考核合格:通过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或毕业实践考核
- 思想品德鉴定合格:思想品德鉴定合格
- 学分要求:达到专业规定的最低学分要求
二、毕业申请时间
湖北省自考毕业申请每年集中办理两次:
- 上半年:5月前后(6月颁发毕业证书)
- 下半年:11月前后(12月颁发毕业证书)
具体时间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当期通知为准。
三、毕业申请流程
第一步:网上申报
- 登录"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"
- 进入"毕业申请"模块
- 填写毕业申请信息
- 上传相关材料(身份证、照片等)
- 提交申请
第二步:信息确认
- 提交申请后,等待考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审核
- 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(毕业申请费约50元)
第三步:证书发放
- 审核通过并缴费完成后,等待证书制作
- 证书制作完成后,由考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发放
四、毕业证书
- 颁发机构:湖北省教育考试院(省自考委)颁发、主考院校副署盖章
- 学历认可:国家承认学历、教育部电子注册、学信网可查
- 证书效力:与统招学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可用于考研、考公务员、评职称等
五、毕业申请材料
-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- 准考证
- 全部课程合格证明
- 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证明(本科)
- 专科及以上学历证明(本科毕业生)
- 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件照
- 毕业申请费
六、注意事项
- 信息核对:毕业申请信息须与身份证件一致,避免影响证书制作
- 照片要求:电子证件照需符合要求,用于证书制作和学信网注册
- 学位申请: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考生,须在获得毕业证书后半年内申请学士学位
- 补办规定:毕业证书遗失可申请补办,需缴纳补办工本费
七、各市(州)自考办咨询电话
| 地区 | 电话 |
|---|---|
| 武汉市 | 027-85658321 |
| 黄石市 | 0714-6356831 |
| 十堰市 | 0719-8654349 |
| 襄阳市 | 0710-3617628 |
| 宜昌市 | 0717-6441069 |
| 荆州市 | 0716-8102139 |
| 黄冈市 | 0713-8877088 |
| 咸宁市 | 0715-8271736 |
本文依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开信息整理,具体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。
信息来源:湖北省教育考试院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