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语
湖北省自考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。学位申请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和条件要求,本文依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主考院校学位申请政策整理,帮助考生了解学位申请全流程。
一、申请条件
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主考院校规定,申请学士学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1. 毕业时间要求
- 已获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
- 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半年内完成学位申请(部分院校要求两年内)
- 逾期不予补授
2. 课程成绩要求
- 所有课程考试合格,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
- 课程平均分达到70分以上(部分院校如华中师范大学、武汉科技大学要求75分)
- 学位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,三门学位课程总成绩不低于210分
3. 学位外语要求
学位申请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- 参加全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
- 非英语专业:全国大学英语四级、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
- 非英语专业: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(PETS-4)成绩合格
- 部分院校认可:自考英语(二)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(如湖北大学、湖北师范大学、武汉理工大学、华中师范大学、中国地质大学)
4. 毕业论文要求
- 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或以上(通常折算成百分制约75分及以上)
- 部分院校要求论文查重率一般在30%以内
二、学位申请时间
湖北省自考学士学位申报每年集中进行两次:
- 上半年:3月下旬左右(针对6月毕业学生)
- 下半年:9月下旬左右(针对12月毕业学生)
各主考院校具体日期略有差异,需关注各院校继续教育学院官网通知。
三、申请流程
- 关注通知:密切关注主考院校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发布的学位申报通知
- 网上申报:登录主考院校继续教育学院或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
- 提交材料: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
- 院校审核:主考院校学位委员会评审
- 证书发放:审核通过后制作并发放学位证书
四、申请材料
-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
- 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
-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- 学位外语合格证明(或替代证书)
- 符合要求的蓝底免冠证件照(近期)
- 《学士学位申请与审批表》
五、不授予学士学位的情况
根据湖北省规定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能授予学士学位:
- 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,或受学校及工作单位纪律、行政处分者
- 考试期间,有违纪、舞弊行为受到处理者
- 未取得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合格证书者
六、各主考院校学位申请联系方式
| 主考院校 | 咨询电话 |
|---|---|
| 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| 027-68778950 |
|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| 027-88382019 |
| 华中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| 027-67867290 |
| 武汉理工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| 027-87156750 |
| 华中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| 027-87282127 |
| 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| 027-88663575 |
| 武汉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| 027-52104242 |
| 湖北工业大学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 | 027-88015328 |
本文依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主考院校公开信息整理,具体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。
信息来源:湖北省教育考试院、湖北自考网学位申请指导

